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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禁毒目标任务,勇担禁毒责任,“三强化”保障全市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合法合规,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全面助力药品流通监管领域禁毒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打好药品流通领域禁毒工作“主动战”。泸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坚持将禁毒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现高度融合,纵深推进。始终把禁毒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亲自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全面抓好市场监管领域禁毒工作。
二是强化风险防控,着力打好药品流通领域禁毒工作“攻坚战”。以深化禁毒人民战争为契机,持续强化麻精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专管药品监管,着力解决特殊药品流通环节突出问题。重点突出风险排查、突出专项整治、突出全程管控、突出调查监测。加强羟考酮类药品、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麦角新碱、曲马多制剂等专管药品重点监控;加强专项整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各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点监管,确保美沙酮门诊全年2次以上“双随机”监管频次;加强对“笑气”监管,在药品经营行业开展“笑气”危害宣传活动,引导行业自律经营,防止“笑气”滥用导致社会危害;加强药物滥用监测,2022年完成了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上报1017份,为禁毒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最大限度减少药物滥用对社会的危害。
三是强化社会共治,着力打好药品流通领域禁毒工作“宣传战”。多形式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组织市场监管系统人员及从业人员关注“中国禁毒”“四川禁毒”等微信公众号,提高禁毒宣传面和影响力;利用“药品科技周”“全民禁毒宣传月”“6.26禁毒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科普宣传;狠抓人员培训,持续加强禁毒预防教育,将毒品预防教育融入企业法治安全教育,做到日常培训与禁毒宣传“两结合”。2022年,组织从业人员观看禁毒宣传影片达2000人次,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为该市禁毒工作贡献市场监管力量。(泸州市场监管)
编辑:孙家钰 校对:张可 审核:申涵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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