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证券代码:300876
债券简称:蒙泰转债 债券代码:123166
(相关资料图)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工业区)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重要声明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广东蒙泰高新
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之受托管理协议》、
《广东蒙泰高新纤
维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
定和约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
以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
业意见等为信息来源编制本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未经国金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受托管理人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指 自本期债券发行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章 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一、核准文件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已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
议通过。2022 年 8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2〕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债券简称“蒙泰转债”,债券代码:123166)。
“蒙泰转债”发行总额为 3 亿元,发行数量为 300 万张。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300 万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2 年 11 月 2 日至 2028
年 11 月 1 日。
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2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
第六年 3.00%。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 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
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11 月 8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5 月 8 日至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6.15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
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
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
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
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
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
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
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
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 交易日
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和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
转债: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 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
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
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当期应计利息的
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 述约定
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
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 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
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
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
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万元)
年产 1 万吨膨体连续长丝(BCF)以
术改造项目
合计 30,812.01 30,0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中证鹏元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资信进行了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评级
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A+,本次发行的公司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信用评
级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中证鹏元评定蒙泰高新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 A+”。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
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国金证券对公司及本期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
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
人利益。国金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一、定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情况
报告期内,未出具定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利益冲突情况说明
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等利益冲突情形。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Modern High-tech Fiber Co., Ltd
注册资本 9,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郭清海
住所 揭阳市揭东城西片工业区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蒙泰高新
股票代码 30087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200077874291G
邮政编码 515500
电话号码 0663-3904196
传真号码 0663-3278050
互联网网址 www.gdguangdong.com
电子信箱 zqb@gdmtxw.com
生产、销售:超细旦纤维丝、高强纤维丝、各种化纤丝、化纤材料
及其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
经营范围
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 2022 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丙纶长丝。丙纶是聚丙烯纤维的商品名,是化学纤维的一种,
是以丙烯聚合得到的等规聚丙烯为原料纺制而成的合成纤维。长丝是指化学纤维
加工得到的不经过切断工序的连续丝条,长度一般以千米计。
公司生产的丙纶长丝按其性能不同可将其分为常规纤维和差别化纤维。常规
纤维指普通常规性能的化学纤维,主要用于常规型纺织品。差别化纤维是指通过
改变物理形态、添加改性剂、复合纺丝等方法使纤维具有某种或多种特殊功能而
有别于普通常规性能的化学纤维,包括有色、细旦、超细旦、异形截面、中空、
高强低收缩,以及具有防霉、夜光、远红外、阻燃、抗静电、抗紫外抗老化、抗
菌、导电等功能的纤维,差别化纤维主要应用于对外观、形态、性能有特殊要求
的纺织品。
。
(二)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幅波动,下游需求持续低迷,导致行业开工负荷下降,盈利压力较为突出。公司
海内外市场开拓迎来更多挑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物流运输上涨、市场开拓等
方面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增长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公司仍紧抓机遇稳中求进,
充分预估困难积极思考应对策略,扩内需,稳生产,增效率,降成本等一些列动
作使公司业务与去年同期保持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丙纶纤维总产量 3.15 万吨,销量 2.95 万吨,全年实现营业
收入 39,438.64 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 利 润
出增加所致;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89,033.31 万元,比
去年同期增长 10.17%;基本每股收益 0.5169 元/股。前五大客户合并年度销售综
合比例 26.15%,单一客户占比均不超过 10.00%,公司销售较为分散,对单一客
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公司原材料主要为聚丙烯,聚丙烯为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公
开透明。前五大供应商合并采购占年度采购综合比例为 87.81%,公司按保质保
量保交货时间的原则公开采购,采购集中度较以前年度有所提升。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营业收入(元) 394,386,363.74 396,746,360.06 -0.59% 369,726,515.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5,399,626.66 55,013,124.34 -17.47% 72,634,484.09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
基 本 每 股收益(元/
股)
稀 释 每 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本年末比上年末
增减
资产总额(元) 1,236,877,451.33 940,490,855.14 31.51% 784,903,638.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元)
(2)公司的现金流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521,700.35 405,453,989.32 -1.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6,897,453.89 350,376,750.38 1.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13,497,749.19 881,052,754.61 3.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32,123,146.26 1,007,203,818.61 2.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8,625,397.07 -126,151,064.00 -5.97%
净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8,197,196.66 136,375,119.79 213.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0,261,969.77 70,903,348.09 182.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
(3)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减
流动比率 9.21 6.21 48.31%
资产负债率 28.02% 14.07% 13.95%
速动比率 7.18 4.54 58.15%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利润(万元)
EBITDA 全部债务比 20.35% 68.85% -48.50%
利息保障倍数 10.27 46.55 -77.94%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8.05 38.97 -79.34%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1.97 52.79 -77.33%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0.00%
数据来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
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下:
时间 金额(人民币元)
截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止募集资金实际到账
金额
加: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3,928,155.04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14,802,491.06
收回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的本金 2,685,588,458.33
减:对募投项目的投入 323,573,618.28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 2,728,088,458.33
补充流动资金(永久性或暂时性) 76,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400.6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567,947.96
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时间 金额(人民币元)
截至 2022 年 11 月 8 日止募集资金实际到账
金额
加: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601,772.96
减:对募投项目的投入 27,481,905.68
补充流动资金(永久性或暂时性) 90,000,000.00
置换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730,784.02
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24.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8,558,870.58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
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 活期
司揭阳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
司汕头分行
交通银行揭阳东山支行 130,000,000.00 1,454,192.90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391680100100053271 56,180,720.75 14,431,657.55 活期
合计 --- 444,911,320.75 21,567,947.96 ---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391680100100100910 297,169,811.32 178,558,870.58 活期
合 计 --- 297,169,811.32 178,558,870.58 ---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账户运作正常,不存在异常情况。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变化情况
本次可转债无担保,发行人未采取内外部增信措施。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
本息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
二、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受托管理人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不存在不按约定执行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情形。
三、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11 月 2 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2 年 11 月 2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
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本次债券尚未到第一个付息日。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券持有人会议。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
鹏信评【2022】第 Z【397】号 01),评级结果为:发行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
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
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跟踪
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149】号 01),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蒙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5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国金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规定:
“债券存续期间,发生下列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者债券价格的重大事
项,或者存在对发行人及其发行的债券重大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作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
能产生的后果。重大事项包括:
(一)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主体评级发生变化;
(三)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五)发行人名称变更;
(六)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七)发行人放弃债权、财产或其他导致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
的重大损失;
(八)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或公司债券违约;
(九)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十)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十一)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
变化;
(十二)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十三)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四)公司债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
(十五)出现对发行人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媒体报道或负面市场传闻;
(十六)发行人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十七)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涉
嫌犯罪或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董事长或者总
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十八)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十九)本次可转债的中介机构发生变更;
(二十)发行人遭遇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十一)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十二)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
(二十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
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可转债本息安全
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发行
人披露重大事项后,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
二、转股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 股 本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200,000.0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蒙泰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转股价=调整前转股价-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即:P1=P0-D=26.15-0.2=25.95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蒙泰转债”转股价格为 25.9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4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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