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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也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如何以相关领域的立法保证其健康发展? 6月20日,在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人工智能立法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聚焦这一热点话题进行深入研讨,广泛凝聚智慧,有效回应人工智能立法的迫切需求。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德雷认为,人工智能是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建立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是贯彻落实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上海已经出台人工智能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国家层面的人工智能法正在积极酝酿。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地方人工智能的立法及经验”与“人工智能立法的未来设想”等环节展开热烈讨论,并形成相关共识:人工智能是引领未来的关键性技术,建立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是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人工智能立法的必要性需要寻求社会共识;立法路径应当充分考虑现实的技术因素,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思路,兼顾风险治理与产业促进,调节“学习式”立法与“压力式”立法之间的矛盾。
在“上海市人工智能立法及经验”主题研讨环节,上海市人大财经委立法监督处处长张震围绕人工智能地方立法探讨是关注技术治理还是产业促进展开讨论。上海市法学会地方立法工作室专家、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吉栋以上海条例出发,探讨人工智能立法的基本条件是否发生了改变。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韩旭至和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亮则分别讨论了生成式人工智能立法的基本问题与数据权利配套立法的相关问题。
在“人工智能立法的未来设想”主题研讨环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宇深入分析了人工智能立法的若干现实因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治理误区与转向作了分享。广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玉洁研讨了人工智能立法的最大共识与可能的范式选择。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肖梦黎对人工智能立法的难点、结构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新民晚报记者 张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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